全国公安备案流程 二维码
一、备案效果 为了防止在网上从事非法的网站经营活动,打击不良互联网信息的传播,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需要网站的所有者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的备案,公安局备案是其中一种。如果不到公安局备案平台做信息登记,有可能查处以后关停。 目前只有上海地区强制实行公安备案,已通过ICP备案的网站必须在30天内进行公安备案。其他省份暂无要求(例如:提交公安备案的营业执照所在地区是辽宁省沈阳市,则无强制要求进行公安备案),但为避免因需强制公安备案的原因影响网站使用,建议您可以先进行工信部备案,备案成功之后再做公安部备案。 二、相关要求 【版本】做公安部备案没有购买网站版本的要求,但是绑定域名到网站需要购买版本才可以操作。 【建议】先完成工信部(ICP)备案后再做公安部备案。 三、备案流程 备案主要流程是:注册账户、开办主体申请、网站基本信息填写、网站负责人信息填写、确认提示说明,点击文字可以快速到达对应内容区。 需特别注意的是:部分网站需要前往公安机关进行面审,具体面审资料由当地公安安排。 (一)注册账号 1、登录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www.beian.gov.cn),点击网址登陆。 进入页面后请点击【注册】,根据提示完成账号的注册操作。 2、注册完成后登陆您的账号,登陆后在首页点击【个人中心】进入个人中心页面,点击左侧菜单栏【信用认证】,完成其中一项进行验证或全部信息进行验证。 (二)网站开办主体 对于首次进行公安部备案的用户,首先必须填写主办单位及负责人的真实有效信息,只有提交了主体信息后,才能在该主体下进行网站备案。 信息填写注意事项: ①-单位名称:请完整填写网站主办者全称 ②-单位性质:应与主办单位名称等信息对应一致 ③-上传的证件图片需要清晰大小在400K以内 ④-内容真实准确,格式标准完整 (三)网站基本信息 完成网站开办主体填写后进入网站基本信息填写,请根据页面提示完成信息填写。信息包括:网站信息、网络接入服务商、域名注册服务商、服务类型、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发布、网站语种。 信息填写注意事项 1、网站信息 ①-网站名称:输入您的网站全称 ②-主域名:填写网站主域名,格式为(abc.com) 2、服务类型、网站内容和网站语言 ①-服务类型:单位可选择www服务和wap网站,个人可选择博客/个人空间,如有其他类型内容可如实勾选。(如无法判断请往下查看) ①-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发布:根据网站内容的涉及范围选择,这个结合您的实际情况选择。(需得到有关部门的特许许可) ②-相关前置许可:如您的网站不涉及前置审批,请不要在选项内容中打勾;如果表格中没有您的网站服务内容,无需选择 关于公安备案的服务类型选择: -交互式服务指:为互联网用户提供信息发布、交流互动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论坛、网络购物、在线支付等服务类型。 请您先自查网站内容是否涉及“留言板”、“购物车”、“会员登录”、“商城购买、显示金额等功能”。 如涉及,请选择【交互式服务】,交互服务请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具体说明可参考下图: 如不涉及,请选择【非交互式服务】,具体说明可参考下图: (四)网站负责人 信息填写注意事项 网站负责人信息/网站信息联系人可与开办人主体负责人信息相同,直接打钩即可自动填充,如果不同则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填写。 负责人姓名:应填写真实姓名全称,不得填报“王先生”、“李小姐”、“个人”或者加带数字或字母的姓名等明显不真实的姓名。 (五)提示说明 请认真阅读,如果没有异议,勾选“我已阅读信息网络安全保护方案”点击【提交】,公安民网警会在3-5个工作日给予反馈,反馈的信息将以短信形式通知,也可登录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在【系统通知】消息中查看。 (六)面审资料 1、特别注意: 非交互式网站初步审核完成后即完成备案,交互式网站需要进行面审或实地检查,具体时间将以短信告知。 -如收到公安机关面审通知,请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携带所需证件到公安机关进行材料完整性检验。 -如收到公安机关实地审核通知,请按照通知的时间做好准备,配合公安民警进行安全检查。 面审需要用到的所有资料(具体需要带哪些由当地公安安排) 四、其他相关 (一)如何获取备案代码 在完成以上审核以后,公安机关将会发放公安部备案号,您需要将备案号放置网站首页下端。您可以将网站备案代码放置在网站上。 1、获取代码方法 登录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点击【主页】在【已备案网站中】查看网站详情,点击【网站详情】查看按钮进入。 点击【点击复制备编码HTML代码】即可获得备案代码。 上一篇积分商城功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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